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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08-31 13:32:53
附加檔案:postfile_132988.doc
【公告】110年度『傑出校友、青年優秀校友』遴選
一、主旨:為選拔並表彰對本校、社會及國家有具體貢獻與成就之傑出校友,故辦理「義守大學傑出校友選」,以弘揚校譽樹立楷模,並激勵後進。
二、表揚獎項:分為「傑出校友」及「青年優秀校友」,青年優秀校友候選人年齡應為四十五足歲以下。
三、遴選標準:凡本校畢業校友具備學術、服務或其他特殊貢獻之成就,足為校友及在校學生之楷模,分類如下:
(一)學術成就:係指從事學術研究、創造發明、參加國際競賽獲得優異成績或榮獲國家頒獎者。
(二)服務成就:係指曾獲政府機關表揚、長期熱心公益為社會肯定或任職公私立各級機關之重要職位,有特殊優良事蹟者。
(三)其他特殊貢獻:係指不屬於前二款而有特殊貢獻者,如對本校校譽、校務發展、教學服務、研究創新或捐資興學有重大貢獻者。
四、推薦單位:
(一)需尊重當事人之意願,推薦時應提出具體事蹟及其證明文件。
(二)為發掘及表揚各學院與系(所)之傑出校友及青年優秀校友,各學院每年度得就所屬系(所)所提之人選,推薦一至二名候選人參與校級遴選。
(三)以下單位或人員亦得推薦傑出校友及青年優秀校友
1.本校各行政單位。
2.本校校友總會及海外校友會。
3.本校校友二十人以上連署。
五、推薦時間及所需文件:自公告日起,至本(110)年8月31(二)止,備妥「推薦表、參選意願書連同相關佐證資料」,逕送本校職涯發展中心校友服務組彙辦。
六、表揚方式:於校慶公開表揚,頒發獎牌及證書,並將傑出事蹟刊登於本校電子報及刊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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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貼資訊: | 凃芸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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